实验高中 0772-6811473 鹿寨职业教育中心 0772—6812763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预科生、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一)各高中学校在6月30日前将有需求并符合条件的首次贷款学生(主要为高中应届毕业生、中职升高职)录入预申请系统。严格执行贫困生认定程序,曾获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以脱贫户(含监测户)、城乡低保、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特困供养、烈士家庭、孤儿、残疾学生等为重要参考依据。
(二)未属于以上困难家庭学生或未曾获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等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意向的贫困学生须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给就读高中学校(在外地就读的交给县资助中心)直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流程进行办理。
1.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
2.高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非新生)原件;
3.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4.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1.线上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入口
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要求和操作提示进行;
2.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办理即可,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则需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现场办理(共同借款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我县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于8月5日开始现场办理,办理地点在鹿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地址:鹿寨镇桂圆路东汇一联商务楼4楼)咨询电话0772-6826981、6821505。
(一)预申请。将通过贫困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录入预申请系统。
(二)在线申请。我县在鹿寨中学、实验高中、鹿鸣中学、柳州城市职业学院鹿寨分院设立学生在线申请点供贷款学生在线申请及贷款相关知识的咨询。贷款学生在在线申请系统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并提交成功后,打印出申请表一份在相应的地方签字(申请表要求学生本人签)。
(三)提交申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签字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并由县资助中心对相关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四)签订合同。经县资助中心审查合格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在资助中心的指导下进行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并共同签订电子合同。
(五)签领材料。合同签好后,带走如下材料:合同1份,受理证明1份,温馨提示、关于还款、关于诚信、还款功能简介各1份。签领材料前要填写贷款调查问卷。
(六)高校报到。贷款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将受理证明交给高校将有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县资助中心在系统进行确认,电子回执生效(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
(七)贷款发放。县资助中心汇总上报后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通过生源地贷款系统指定的学生账户将贷款发放到学生就读的高校账户。
(一)申请表原件要求用A4纸打印,申请表上只签字无需加盖任何公章。
(二)首次申请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仍实行首贷申请“预约办理”和续贷申请“线上办理”。首次贷款,需预约排号进行,请关注就读高中学校生源地贷款QQ群进行排号预约,再按预约时间到受理现场办理;续贷申请实行线上办理(注:不需要到县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办理流程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里查询。
无
贷款基本政策
(一)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预科生、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要以脱贫户(含监测户)、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身份、曾获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为重要参考依据。
(二)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及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的额度不超过16000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的上限为20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确定,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学生贷款期最短不低于6年(含6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用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五)共同借款人: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为借款学生的父母(首选)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生源地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尚未结清的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
(六)贷款优惠政策: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代偿,正常学制年限毕业后五年为宽限期,只需还息无需还本,第六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
(七)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一般是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如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负有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义务。
“贷款额度”:指学生可以申请到的助学贷款的金额上限,会根据学生的学历层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确定。
“贷款期限”:是指从贷款发放到贷款结清的时间长度,最长贷款期限通常有明确规定。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贴息政策”: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风险补偿金”:由财政和高校共同出资设立,用于防范和弥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
“信用记录”:反映借款学生在贷款过程中的还款表现,良好的信用记录有助于未来获得更多金融服务,不良信用记录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
1、申请贷款时,联系人如何填写?
填写除共同借款人之外的任何一人即可,可以是亲戚、同学、邻居或朋友,联系人仅作为一种补充联系渠道,不承担偿还贷款等任何法律责任。
2、贷款发放后剩余的钱在哪里?如何使用?
若贷款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仍有剩余,剩余的钱会存放在助学贷款专用的学生支付宝账户中,借款学生需先完成支付宝账户的实名认证,然后才能将钱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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